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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8-04 16:33:52

康达新材: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5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4 层 10000412-14thFloor,ChinaWorld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Avenue, Beijing100004,China电话: +8610 65637181 传真: +8610 65693838E: beij ing@t ongs ha ng.com Web:www.tongshang.com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发行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在发行人保证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合理、充分地运用了包括但不限于面谈、书面审查、查询、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本次发行有关各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提交,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其为本次发行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一)……[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转载自: 002669股吧 http://002669.h0.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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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康达新材

股票代码:sz002669

市场类型:中小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化工原料

所属地区:上海

公司全称: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Kangda New Materials Co.,Ltd.

公司简介:康达新材公司主要从事结构胶粘剂的研发和生产、销售的科研产业实体,拥有改性丙烯酸酯胶、有机硅胶、环氧树脂胶、聚氨酯胶、PUR热熔胶、SBS胶等多种类型,百余种规格型号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光伏太阳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船舶工程、软包装复合...

注册资本:3.1亿

法人代表:王建祥

总  经 理:姚其胜

董      秘:沈一涛

公司网址:www.shkdchem.com

电子信箱:kdxc@shkd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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